多少小时被认为是兼职工作?

兼职工作比全职工作要少,全职工作通常被定义为每周 30 到 40 小时。根据这个定义,兼职工作是每周少于30小时的时间。在提供法律没有要求的福利的公司中,可以通过雇主选择的任何方式确定全职和兼职工作之间的界限。但是,对于法律规定的利益,区别更为重要。

小费

对于根据平价医疗法案要求为全职员工提供健康保险的大型雇主而言,兼职工作是指每周少于 30 小时的工作。在其他情况下,雇主可以提供自己的定义。

《平价医疗法案》规定的30小时

与区分非全日制工作和全日制工作最相关的联邦法律是《平价医疗法案》,该法案要求大型雇主为全职雇员分担健康保险的财务责任。法律将全职工作定义为每周至少30个小时或每月130个小时。达到规模门槛的公司必须为这些全职员工提供负担得起的健康保险计划,或者因不提供承保范围而受到罚款。联邦政府不要求任何公司,无论规模大小,为每周工作时间少于 30 小时或每月少于 130 小时的兼职员工提供医疗保险补贴。

公平劳工标准下没有区别

制定关于工资和加班费的联邦法规的《公平劳工标准法》对全职和兼职工人没有任何区别。法律规定雇员是每周工作15个小时还是每周工作50个小时,都受到法律规定的限制。根据FLSA的规定,无论雇员工作多少小时,雇主所支付的每小时工资不得低于$ 7.25或适用的国家最低工资。 FLSA还设置了雇用未成年人的参数,并且这些规则也不受员工的日程安排是否满足最小小时数的影响。

雇主选择附加福利

许多雇主选择提供法律不需要的福利,例如牙科保险和带薪休假时间。出于这些目的,雇主可以以对企业有意义的任何方式定义兼职工作。但是,这些福利的一个重要好处是有助于提高员工士气并鼓励工人留在公司里。如果雇主将兼职工作定义为每周少于40个小时,并且不向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福利,则该政策可能会产生恶意,导致长期工作的员工不太可能留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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